在实际车险业务操作中,所谓的“全险”是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等几个主要的险种。每张车险保单保费的有限性,决定了保险公司只承担与保费对应的有限保险责任。像玻璃破碎险与划痕险、涉水险,常常都在所谓的“全险”之外。
由于车险费率实行浮动,如果上一年的出险次数偏多,会直接影响到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如有的保险公司就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可增加15%;如果车辆在一个年度内频繁出险,出险总金额超过交强险保费金额,第二年的交强险还可能上浮,有的公司上浮10%,最高有的上浮15%。
慧择提示: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车主可自己承担,因为如果没有理赔或理赔次数较少,明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若头一年出险记录较多,还可以尝试另一种方法,即通过换保险公司避免因理赔记录较多而支出较多的结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