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偿报销办法。初次报销比例为30%,二次补偿报销比例视门诊统筹基金结余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2012年度二次补偿报销比例为20%,自2013年起城镇居民取消门诊医疗费用定额(通俗说城镇居民卡上40元或20元不在返还),参保城镇居民应参加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请尽快到定点门诊进行签约,签约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2)2012年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为12万,2013年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为15万,这项政策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2012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为32万,2013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为35万,这项政策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慧择提示:2013年医疗保险提高了门诊统筹待遇,对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偿报销办法,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为15万,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限额提高为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