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表示,她已往返居委会和街道办四次仍无果。石景山区老山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只有回原籍办理生育服务证后才能登记。而付女士称,医院建档并不需要提交生育服务证,而且往返原籍比较耽误时间,怕错过了建档的最佳时机。
付女士和丈夫都是山东人,在北京工作。三个月前,付女士怀孕了,小两口开始为孩子的出生做准备。付女士称,大约半个月前,她开始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两次找到居委会都没人,第三次才开到了居住证明,并被告知需到街道办办理登记。10月21日,她带着她和丈夫的身份证、结婚证、暂住证、户口本、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街道办称,只有先回原籍办理生育服务证后才能登记。
付女士说,医院建档并不需要提交生育服务证,只需在孩子出生前回原籍办理即可。“我担心折腾回去再回来身体吃不消,还耽误建档。”她查阅相关政策了解到,外籍孕妇在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就可以申请母婴健康档案,并享受生育保险、围产期保健等待遇。
“不给登记,我也没办法享受孕产期基本公共服务。”付女士说,如果没办法登记,自己只能请假买票回老家办准生证。
慧择提示:我国的生育保险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自己的服务水平,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有所作为,为准妈妈们提高一个更好的生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