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女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时间及本人生育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产假规定:女职工的法定生育假期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满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十五天;在法定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流产或终止妊娠的,给予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的,产假十五天;怀孕两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怀孕四个月以上的,产假四十二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主要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材料费、诊查费、护理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标准为:
正常生育医疗费补贴1200元。确因生理和病理原因,实施剖腹生产的,生育医疗补贴费为2500元。妊娠10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800元。
妊娠不满10周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15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100元。生育产前检查费定额补贴标准为150元。
咸阳男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按照《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系未就业,计划内正常生育的一次性补贴1000元。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咸阳生育保险提供的待遇标准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咸阳生育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和力度十分有限,无法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的疾病提供保障,建议无论是否享受咸阳生育保险的生育家庭,都最好还为孕妇选择一份商业母婴保险,以完善孕妇整个孕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