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2013年1月起按43110元执行。
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应当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2012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110元(以下简称"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2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公布了2012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8221元(以下简称"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全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作出调整。按照新的标准,今年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每月431.2元、574.8元、718.6元三档。
慧择提示: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缴纳费用越多,享受的养老金领取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