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学年少儿医保昨天起开始申办参保,集中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11月15日。对于首次申办参保的入园入校新生,由学校统一申报。已参保少儿要继续缴费的,要确认扣款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虽然本学年少儿医保的总缴费提高至472元/年,由于财政补助提高至282元/年,因此个人缴费降低了,为190元/年;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5.4万元,地方补充医保对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参保人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少儿医保缴费按每学年度(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2013学年缴费标准为每人472元(4918元×0.8%×12),比2012学年的442元(4595元×0.8%×12)提高了30元。但财政补助从240元提高至282元,因此个人缴纳费用从202元降低至190元。但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之前已经参保,并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照每学年度继续缴费,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2013学年的医疗保险费,请参保人确认银行账户9月有足够余额,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首次申请参保的,在园在校学生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监护人(或学生)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录入确认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审核后将材料递交给社保机构审核备案;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由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参保少儿户籍所属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或者交至户籍所属地的社区办理,经社区审核后将材料递交给社保机构审核备案。其中,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同一个社保年度内(当年7月至次年6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保时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挂钩。由于我市2012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提高了,因此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也从约33万元(4595元×12×6)提高至约35.4万元(4918元×12×6)。
具体为: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连续参保6年以上的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有很多家长关心“参保少儿没办转诊手续,自行到外地看病住院,还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据了解,参保少儿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到国内其他非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费,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慧择提示:深圳少儿医保缴费社保日期延长至十一月十五号,个人缴费标准降低至一百九十元,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提高,参保少儿在异地住院也可以享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