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一)、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时段、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二)、是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办理生育保险所需要的证件
(一)、分娩或剖宫产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及厦门银联借记卡(信用卡不支持);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生育服务证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政策内生育的,其原件和复印件可替代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就业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应有失业记录并提供就业证;
慧择提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符合享受保险待遇的条件,另外带齐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到当地部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