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我市有关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阴式分娩(包括怀孕时间等于或大于7个月死胎)每人次2800元(含产前检查费);剖腹产每人次5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基本工资。在申领了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可扣除在产假期间发放给职工的工资。但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应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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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择提示: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无论是生产还是流产亦或是做绝育手术,都可以获得生育保险待遇,而且生产后还可以享受产假、领取生育保险金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