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预期,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保险业将通过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责任保险,用市场化、法律化手段来解决责任赔偿方面的纠纷,分担政府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农业生产领域,正酝酿将保险机制纳入到农业风险保障体系,以此撬动财政补贴的杠杆,扩大财政支持的效应,提升保险业保障“三农”的能力。在防灾减灾方面,保监会在批复云南、深圳两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后,正积极推动《巨灾保险条例》的出台。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保险业在新农合、新农保、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成绩。截至2012年,全国有16个省、市、自治区、129个县在经办新农合方面、服务人群方面已经达到3147万人,受托管理的资金大约超过50亿元。同时,目前我国已经有100多家保险公司经营着健康的商业保险业务。2012年底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保险也超过了2000亿元,97%以上的企业选择了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
下一步,保险业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新农保覆盖范围,积极参与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扩大保险公司第三方业务管理业务范围,为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提供投资服务。
慧择提示: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活跃参与保险发展的每一个群体,提高保险群体之间的竞争力,保险只有处于一个竞争的条件中才能实现自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