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过后,哈市15万“候鸟”老人将陆续启程到南方过冬。市医保中心提醒,老人如异地居住就医须先在哈市提出申请,程序不复杂,共有3步。
参保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
对确因哈市医疗技术、设备、治疗手段等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就医诊治的参保人员,由各具有转诊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录入医保系统并打印转诊申请,并经人社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诊疗结束后到市医保中心按哈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转诊审批日期之前及未经批准转往市外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市外转诊时间的审批有效期最长为两个月,未在有效期内就诊的,必须到市人社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如在异地医院确诊后,原转诊医院可以治疗的,应转回原医院治疗,恢复期应在哈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慧择提示:哈尔滨老人去往异地生活,异地转诊医疗费用暂由个人垫付,未经批准转诊治疗医保不予以报销,市外转诊的审批有效时间为2个月,未在有效期就诊的必须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