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对导游行为的规定、对旅行社行为的规定、对游客行为的规定处处显示着这项法令的“新”意,然而我们注意到,这项全新的旅游法令却对旅游保险,这一旅游行为中的重要元素未有提及,这是否意味着现有旅游法或者现有旅游环境下,旅游保险这一基本元素的存在是完善和没有问题的呢?
新闻人从相关渠道获取了一张四川境内某专线旅行社为参团游客购买旅游险所填写完成的保单,保单以表格的形式出现,整个旅行团23人,共用一张保单,保单简单记录了发团旅行社信息、导游信息、车辆信息,和游客个人信息。但记者发现,这张保单除记录了团队人员姓名之外,游客个人信息方面的其他内容均未填写。
某导游向记者透露,旅行社一般会要求导游将国内游客和外宾分开登记,除此之外,成年与未成年人也要分开,至于游客身份证号码等其他信息,旅行社从来都没要求过。该导游表示自己也曾对旅行社这种购险行为的可靠性产生过怀疑。据了解大部分旅行社操作旅行团时采取的购险方式基本都是这样。
那么这样一份信息登记不完全的保单能否生效,出险后的理赔能否顺利完成,哪些意外责任保险公司会负责?记者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中国人保财险成都分公司非车险事业部业务主管曹锡玮向记者介绍:“考虑到旅行团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允许旅行社暂时只提供客人姓名购险,但后续一定期限内必须补齐其他信息,未补全的保单不成立保险公司不会受理,也就无所提及后续理赔。”而上述导游人员透露,旅行社并没有要求导游补全后续信息。
慧择提示:旅行社给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时并未登记详细信息,这样的保单如何在限期内不能补全的话游客是无法得到保障的,这样的情况对游客的权益有很大的损害,所以有关部门更应该加强对旅行社这方面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