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深圳特殊的地理环境和高密度的城市人口与财产,一旦发生地震等特大灾害,损失不堪设想。深圳保监局相关调研显示,在巨灾保障需求方面,80%左右的深圳居民对地震、台风和暴雨风险表现出较高的保障需求,其中可转化为购买意愿的人数占比20%左右。但对于洪水、海啸和核灾害3种巨灾风险,仅50%左右的居民选择需要该种风险保障,其中会购买者仅10%左右。在保障责任方面,大部分深圳居民希望巨灾保险产品同时保障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居民越倾向于选择较高的巨灾保险保额。
在政府对巨灾险的推动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政府与险企如何分工成为核心问题。深圳目前的思路是,把“巨灾基金制度”作为试点巨灾险的主要运营和风险控制模式,来达到多方分散巨灾风险的目的。深圳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胡良告诉记者,2012年,深圳保监局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就深圳地区率先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实施方案,提出了“引入巨灾基金制度、建立分层次的巨灾保障体系”等方案。作为一种风险管理模式,巨灾基金是指政府将巨灾基金纳入巨灾风险分层管理体系中,根据巨灾风险和巨灾损失的不同层级,由保险公司(包括再保险公司)、巨灾基金和政府财政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担,以确保巨灾来临时保险机制可稳定持续运行。
慧择提示:深圳巨灾保险制度的具体方案的拟定还需要参考国际的优秀经验,正确的处理好市民、保险公司及政府三者的关系,为大众提供适合的保险险种,最大程度上的解决巨灾给我国经济造成的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障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