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建宇X向昆明市长微博咨询医保问题,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博对他进行了解答。按照《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非昆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同样可以参加昆明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只要是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均可直接到现居住地社区咨询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同城待遇。
其实,昆明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新政,但对于本地和外来无职业人群来说,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尤其从今年起,《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无论是昆明城乡居民还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外来无职业居民,都享受同城同保。其筹资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306元,其中,个人缴费为50元,中央财政补助为156元,省、市、县财政共补助100元。
在待遇上,城乡居民住院医疗的,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门诊统筹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有400元,但需要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的就医地点,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保也作了惠民调整,即参保人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大病补充医保可支付80%;困难群体发生重特大疾病可获得最高5.5万元的医疗救助。该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保险费按人均20元的标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
慧择提示:非昆户籍的农民工子女也可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只要在昆明市行政区内居住的群众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即可直接办理参保手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