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调整内容一:参保范围扩大
“在原来的基础上,此次的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把职工配偶也列入了实施对象。”对于参保对象的变化,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助理李国伟解释说,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应当是此次新《办法》调整后的最大变化。
按照《办法》规定,本市市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本市市区生育保险实施范围。
石家庄市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及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
“不过,新规定也并不是把所有的职工配偶都列入了实施对象,是有限制的。”李国伟特别强调,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才在这个范围,通俗的说,就是某一职工的配偶无工作,且她生活所在地出台的生育保险制度并没有覆盖到她,“也就是没人管她的,咱们管。”
石家庄生育保险调整内容二:统筹项目扩大
“原来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不包括所有的计划生育手术,统筹项目中只包括了计划生育手术中的终止妊娠。”李国伟介绍说,在新的《办法》中,在原有统筹项目的基础上,还特别把除了终止妊娠意外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计划生育并发症医疗费及计划生育休假津贴等都列入了统筹项目中。
按照《办法》规定,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包括:政策内生育、意外怀孕、母婴生理原因所致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费用;
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孕情、宫内节育器检查的费用;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取出)、输精(卵)管结扎、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石家庄生育保险调整内容三:报销标准提高
按照《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正常生产20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500元;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8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60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120元。“新《办法》的待遇及标准与此前的《试行办法》变化不是特别大,但是经过我们到医院考察,特别将剖宫产报销由以往的3000元变为3500元。”李国伟介绍说。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生育津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几项生育保险待遇。
《办法》实施后参保的,按0.8%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十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津贴,按原渠道自行解决。
本办法实施前参保的,按0.8%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不满十个月生育的,按原规定执行。
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及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工资由原渠道支付。职工配偶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职工终止生育保险关系的,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由市医保中心逐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给本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慧择提示:为了不断提高石家庄生育职工家庭的生育保障,石家庄市部门出台了新的石家庄生育保险政策。这体现了石家庄政府部门对于民生工程的关注。该《办法》的推出,将大大提升广大石家庄市民的生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