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拿“工伤证”买药并倒卖的人们大多持这样的心态:这是自己应得的福利。这很值得玩味。
表面看,好像不无道理。拿着自己的“工伤证”,免费开药再卖出去,似乎是私人的事,旁人管不着。可是,事情真是如此简单?未必。
如果是工伤患者本人领药后,卖给他人寻求变现,由于其自身工伤、疾患的治疗仍然要继续消耗免费药品,因此倒卖只会增加免费药品资源的消耗;如果其根本不具备开免费药的标准,而是钻政策漏洞,靠租借他人“工伤证”手段弄虚作假去开药、倒卖,则更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了。
因此,倒卖免费药品,实质是严重的侵蚀公共资源行为,属违法行为。
大量药品被以“工伤”之名免费开出并倒卖,为此买单的,是工伤保险基金,是所有交纳工伤保险的人,被套利则说明公共社保基金在大量流失。
因此,我们千万不能认为,反正社保基金是“公家的钱”,即使被人乱用也与自己无关。
工伤保险基金的乱象象征着一种公地悲剧:当一个人使用公共资源时,他(她)就减少了其他人对这种资源的享用。由于这种负外部性,公共资源往往被过度使用。如果任由这种乱象发生,最终受到侵害的是所有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基金乱象并非个案。去年8月,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例如有9个市本级和10个县的经办机构审核不够严格,向983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件的人员发放待遇168.35万元;还有个别社保工作人员冒用其他人员工伤信息及资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4.56万元。
在免费药倒卖过程中,处方医生等多个环节失守。地下药链条难以斩断,固然与倒药者的缺乏自律、药贩的利欲熏心有关,但是更折射出,当前工伤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存在严重漏洞,违法成本过低、打击力度不够。
慧择提示:利用工伤之名,大量的倒药买药,严重的违反了工伤保险的初衷。我国的工伤保险部门应该要大力的打击此种现象的发生,保护工伤保险资金,斩断地下药交易的黑链条,不再让工伤保险基金成为任人宰割的“唐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