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 年12 月12 日起,瑞士和欧盟申根的合作将正式生效。
瑞士将开始签发最长停留期为三个月的申根签证。签证的持有者将不仅能在瑞士旅行,而且还可以在整个申根区域通行。同理,中国护照持有者,如果持有其他申根国家签发的有效申根签证也可以自由通行瑞士,而不用再申请瑞士签证。这都得益于瑞士和欧盟在2004 年10 月签署的申根双边协议。这项新的举措将会使中国护照持有者在欧洲的旅行变得更加容易。
欧盟部长理事会于2008 年11 月27 日正式批准了瑞士加入申根地区。这是从2002 年开始的一系列程序的结果,当年瑞士和欧盟进行了第二轮关于加强合作的双边协谈,特别是在移民、签证和内部安全方面。在申根协议的框架下,申根国家之间的边境检查被取消了,使得在欧盟旅行变得更加容易了,但是申根与非申根国家之间的边境检查得到了加强。同时,一些相关措施增强了国际司法和警察间在打击犯罪方面的合作。
对于中国护照持有者来说,这项举措最具体的体现是瑞士将从2008年12月15日开始,为在瑞士停留期最长为3 个月的签证申请者签发申根签证。持有瑞士申根签证也可以进入其他申根成员国家。瑞士在华使领馆也将会采用申根签证的申请程序办理签证。中国护照持有者,如果持有其他申根国家签发的有效申根签证也可以自由通行瑞士,而不用再申请瑞
士签证。
作为一个坐落于欧洲中心并且完全被申根国家包围着的非欧盟国家,瑞士加入申根地区这一举措正是一个自然的进程和与欧盟合作的又一个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