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首当其冲地表现为,国内社保缴费率过高,压缩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目前中国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项社保费率之和为个人工资总额的40%以上,位居全球173个国家和地区的第13位和亚洲国家首位,不仅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10%左右,而且高缴费与低保障奇迹般地共存,让投保的投资收益严重不对称。同时,高企的强制社保费用使中低收入者一半左右的薪资变成了无法自由支配的资金,这在强制变相提高中国整体储蓄率的同时,却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牵制了最终消费。
其二,人口老龄化下适龄劳动力供需偏紧,推高工资和各地最低工资,进而水涨船高地推高了居民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而基础货币超发,真实通胀高企等,使居民真实感受的通胀高于工资涨幅,且劳动力工资上涨的结构性问题带来的被增长,致使劳动者工资虽有所上涨,却面临增产不增收之憾,进而高企的社保费用对居民现实购买力产生挤占,社保不可避免地成了居民和企业的负担而非享受。
其三,人口老龄化和国企等对老人的历史欠费,使各地相继陷入社保支出性贫困,而为舒缓社保支出性贫困,决策层在提供财政补贴的同时,强制并抬高社保缴费和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加剧居民和企业负担以追求强制性被动储蓄,变相为地方高负债提供流动性,进而不仅收窄居民最终消费空间,而且扭曲经济资源配置,使经济增长身患投资依赖症。
其四,国内社保体系的公私边界混搭,也加重了居民和企业的负担。目前中国的社保体系中,政府的公共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服务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维持社保双轨制。这导致了政府事实上虽未为居民提供公共社保防护网,但却主导并行政化现有职保、城保和新农保体系。
这种公私混搭的社保体系必将导致企业和居民高社保费用,因为社保基金的所有权与运营权的分离是非契约型的,很容易因缺乏投保人硬约束而导致公地悲剧。同时,行政化的社保管理者倾向于盲目追求高缴费率,增加被动储蓄,并假借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利他诉求,而投资于高风险偏好的资产,为政府和企业盲目投资提供资金,令经济转型知易行难。同时,厘清社保体系的公私边界,即以中央政府为主构建面向全民的基础性社保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然后在政府以税收减免的鼓励下,把职保等商业化,允许居民自由选择商业保险(行情 专区)机构和投资标的,从而构建基于契约的商业化社保体系,使社保的保值增值内生为投保人自负盈亏的诉求,进而减轻政府的负担,使社保变成居民的享受而非负担。
慧择提示:社保是一项涉及民生的惠民工程,如果社保成为人民的负担,它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我国社保的调整需要适度的降低社保缴费比重,实行中性货币政策,降低真实通胀率。真正的做到社保惠民而不是社保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