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先生及其妻子,分别是电信和美食行业的知名人士。自妻子六年前过世后,他常接到来自保险公司的电话或短信。
2011年,项先生在妻子的博客上发布了一篇针对某保险公司的声明,要求该保险公司不再将其妻患病过世的故事及博客文章用于宣传。
令项先生气愤的是,在对“死亡宣传”说不的两年后,他又遭遇了“死亡推销”。
据他介绍,一位来自中美大都会人寿的保险营销员每隔一段就给他打一次电话。8月2日,在推掉对方上门拜访的要求后,他收到了那条“死亡推销”短信。
“让我感到气愤的是,那天接到这条短信之后,营销员居然又打来电话,问我是否看了短信,看完之后是怎么想的。”项先生说。
对此,中美大都会人寿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已对当事营销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项先生赔礼道歉。
某保险公司为营销员培训时,介绍了假设成交法、提示风险法等销售方法,其中提示风险法与“死亡推销”十分接近。
在项先生公布自己的遭遇后,不少网友表示也曾遇到过“死亡推销”。
8月7日,保险营销员刘宇签出了一份重疾险的保单。他说,虽然在这份保单的销售过程中没有对客户“以死相逼”,但一直以来,以重疾、死亡、资金贬值作为假设,建议客户投保,是他在推销过程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刘宇就职于国内一家位列世界500强的保险公司。
“今年6月,公司下令全力推销一款新上市的分红险产品,我没少用这样的方法。”刘宇说,“尽管不是对每个人都管用,但总有客户会相信的。”
作为保障疾病、意外事故风险的特殊产品,保险往往与形形色色的意外风险挂钩。一款保险能保什么样的风险,既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营销员介绍产品时的主要着力点。因此,以死亡、重疾等案例作为解说保险条款时的参照物,既通俗又形象。
在刘宇提供的一份该公司的培训课件上,新京报记者看到,该保险公司为营销员介绍了假设成交法、二择一法、提示风险法等12种保险销售方法,而其中提示风险法所采用的正是备受争议的“死亡推销”。
慧择提示:保险销售人员在进行销售的时候,一定要本着尊重消费者的态度。不要将死亡挂在嘴边,拿死亡作为保险销售的理由,而是售之以理,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