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代表银监会对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十三次会员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代表及银行业300多万从业人员致以诚挚问候!
一年来,中国银行业协会引领会员单位严防风险、稳健发展、有序竞争,促进银行业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做了大量可圈可点的工作,赢得了业内外的广泛赞誉。
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银行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金融工作的要求,深化新一轮银行改革,推动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金融发展质量效益同步提升。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有效制衡,完善公司治理
过去十年,银行改革的重点是股份制改造,目前80%-90%的银行已经完成这一任务。下一阶段,要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关键,重点完善有效制衡机制,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运营管理的稳健性。
一是强化对股东行为的制衡。既要防止股权过度集中可能导致的大股东控制问题,又要防止股权过度分散可能造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合理确定股权构成,更多运用市场机制遴选优质股东。规范股东权利义务,督促其切实承担起资本补充等相关责任。加强对主要股东的行为约束,对股东严重侵害银行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问责,必要时可强制要求转让股权,防止股东不当作为。
二是督促董事会高效履职并充分尽责。董事会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负有诚信受托义务和看管责任。要注重提高董事资质,优化董事结构,完善董事会获取信息的机制和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清晰界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边界,防止出现“经营型董事会”。细化董事履职要求,完善履职评价制度,防止出现“会议型董事会”。
三是加强对高级管理层的激励约束。国际金融危机的沉痛教训是,过度注重短期效益会损害银行的长期发展。要在赋予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职责权限的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对其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加快完善与风险挂钩的薪酬体系和延期支付机制,着力解决薪酬与风险不对称问题。逐步探索试点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切实将高管层的个人利益与银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有机统一起来。
四是增强内部监督有效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作用发挥并不充分。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些人员的产生及薪酬决定机制独立性不强。要改进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提名机制,提高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发言权。增强对独立董事和监事履职评价和薪酬考核的独立性,提高其监督制衡的意愿和能力,促使内部监督问责更加客观公正、独立有效。
二、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差异化竞争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特别是最近十多年的跨越式发展,部分银行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但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趋同、产品服务相近、竞争同质化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不利于打造经典品牌,也不利于市场有效竞争,还可能引发风险共振,危害银行业整体运行的稳健性。要通过错位竞争、差异化发展降低金融风险、减少资源浪费,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增强银行业整体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是推动业务战略特色化。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避免“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立足目标市场,发掘特色强项业务,专注核心精品业务,围绕核心探索开展新业务,努力做细做精,降低核心产品的可替代性,形成独特竞争优势。通过高品质、高契合度、高附加值的差异化金融服务,为客户创造良好服务体验,打造叫得响的特色品牌。
二是推动区域布局差异化。“跑马圈地”、盲目铺摊子,已经不能适应转型发展需要。要深入分析各自的比较优势和资源支撑能力,找准区域布局的战略定位,将有限的资源集中运用到熟悉市场需求的地区、联动性强的领域、管得住风险的业务上去。大型银行开拓国际业务,要提高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服务好“走出去”战略,同时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高金融配套支持能力。地方性银行要坚持立足本地,向下延伸网点和服务,重点做优、做精区域内金融服务,打造本地最受尊敬的银行。社区性银行要接地气,专心致志地满足好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金融需求,做社区最贴心的银行。
三是加强集约化管理。要提高差异化竞争水平,有赖于集约高效的运营管理支持。既要加强垂直化、集约化的条线管理,又要增进各条线之间的横向协同配合,提高整体运营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围绕核心业务及关联延伸业务,加大资源投入,优化考核评估,推进业务产品集成创新。加快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增强系统支持保障能力。
三、实施风险隔离,稳妥开展综合化经营
近年来,不少银行对经营投行、基金、保险、租赁、信托、消费金融等非银行金融业务热情很高,有的已经通过设立子公司等方式进行了探索试点。国际实践表明,综合化经营是把“双刃剑”,可能带来服务能力、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提高的好处,也可能带来风险传染性、复杂性、破坏性加大等问题。为审慎稳妥推进综合化经营,要切实做到风险隔离与服务综合的有机统一。
一是实行机构隔离,为综合化发展奠定组织基础。要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要求,通过设立独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的形式,强化与子公司的机构隔离。明确与子公司之间管理职务不得兼任,以增进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独立性。明确对子公司的责任底线,锁定风险责任上限。赋予子公司独立发展空间,鼓励其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推进集团良性发展。
二是实行业务隔离,为综合化发展构建机制前提。要围绕整体战略,强化与子公司的业务隔离。合理设定子公司的业务职能、市场定位、经营目标。明确与子公司之间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相关业务标准、价格和收费不得优于独立第三方,并定期审查、定期披露,防止不规范业务往来和利益输送引发风险传染。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业务联动,增强协同效应,避免盲目扩张、无序竞争造成资源浪费和风险失控。
三是实行退出隔离,为综合化发展筑牢风险底线。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子公司的资本回报率和资产回报率达不到所在行业平均水平,商业银行要主动退出,防止子公司经营不善影响银行整体盈利能力。如果子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集团应严格明晰其风险责任界限,避免风险兜底,防止风险蔓延引发更大的问题。
四、遵循“栅栏”原则,审慎推进金融产品创新
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不同性质的业务过度交叉,会加剧风险隐匿、转移和传染。对此,美国、英国及欧盟相继出台了“结构性改革方案”,为需要保护的业务设置“栅栏”,防止“栅栏”内外业务高度关联,以保护存款人、纳税人利益不受损害。当前,我国银行业务虽然没有欧美复杂,但是一些表外创新业务已经与存贷款“互联互通”,需要对信贷类业务、理财类业务、代理类业务和有价证券投资类业务实行“栅栏”防护,并鼓励在“栅栏”内积极创新。
一是在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开展信贷业务创新。信贷业务本质上,是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承担风险的信用创造活动,主要赚取利差。要按照风险管理和承受能力,设定业务范围和规模;对本质上属于信贷的任何业务创新,都必须严格按信贷标准管理,且不能附加不合理条件,不能违规乱收费。同时,可以自主探索对公、零售等信贷业务的事业部专营机制,按照客户需求特点创新具体产品,提高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服务匹配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发展,加快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但风险必须真实转移,对留存风险必须相应计提资本和拨备。
二是按照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原则推动理财业务创新。银行理财业务本质上,是受投资人委托而开展的债权类直接融资业务。可建立专营机制,按照相应标准对资金募集、投放、风险等进行严格管理,主要赚取管理费,严禁利润分成,严禁风险兜底,严禁“脱实向虚”。要实行归口业务管理、专户资金管理、专门统计核算,确保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和运用一一对应、期限一一对应。在“栅栏”内,探索理财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推动理财业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逐步成长为银行常规重点业务。
三是在明晰责任的基础上促进代理业务创新。代理类业务本质上,是依托银行渠道优势,代卖第三方产品的媒介服务。银行仅为这类业务提供买卖渠道便利,主要赚取手续费,既不存在信托关系,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要做好与信贷、理财、投资等业务的“栅栏”隔离,严禁“飞单”销售,严格收费管理,严防责任关联和风险兜底。在此基础上,可以探索与多种金融机构开展多个产品的代理销售合作。
四是在严格设限的前提下推动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创新。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本质上,是银行为管理流动性或缓释风险,在证券市场上购买组合投资产品,并承担市场风险、赚取价差收益。此类业务极易放大风险,必须严格设定自营交易种类和限额,并在限定范围内重点投向资本占用少、流动性强的证券品种。
五、强化集团并表,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随着一些银行不断推进子公司式综合经营,加快表外业务发展创新,推进海外战略布局,集团内部跨市场、跨行业、跨地区交易与和做不断增加,有些关联交易可能带来风险的隐匿和传染,甚至出现“蚂蚁拖死大象”的现象。这种情况下,仅仅关注某一单点、某一条线的风险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要加强风险并表管理,从单点、单线管理向立体综合管理转变,从各自为政向充分协调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
一方面,要推进风险全口径并表。站在全局角度,按照风险责任归属原则,加强母子公司的上下并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加强表内表外业务的内外并表;按照政策一致性原则,加强境内境外的本外币并表,防止风险隐匿、转移、传染、放大。
另一方面,要推进风险全方位管理。根据银行总的发展战略目标,合理确定整体风险偏好,设定全口径大额风险暴露限额和风险容忍度,严格控制整体杠杆水平和总体风险水平。科学评估对各类风险的实际承担、动态变化和关联关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工具、方法,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六、加强信息披露,提高社会公信力
银行主要依靠信用开展业务,客户的信任关系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信任从哪里来?一方面是银行持续稳健经营,另一方面是客户的良好预期。而预期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获得的信息。这就要求银行积极做好信息披露,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是对信息披露要有准确定位。有些银行将对外宣传停留在产品广告上,将信息披露停留在满足监管要求上,将声誉管理停留在不出负面舆情上,定位不准、方向不明、工作不力,经常陷入被动。要充分认识信息披露的价值,将其作为主动接受客户、金融消费者和市场监督的载体,作为维护客户关系、改善公共关系、塑造市场形象的工具,作为加强品牌战略管理的重要方法。
二是要主动披露信息。要强化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的责任,主动披露积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合理制定披露规划,既有关键时点的集中披露,又有平常时段的持续披露。善于运用多种媒体,既有主流媒体的稳固主渠道,又有自媒体的广泛新渠道。丰富披露语言,既有专业准确的政策措施阐释、经营成果介绍、重大情况说明,又有通俗易懂、可读性强、接受度高的信息解读,使所披露的信息易于接受、能被信任。
三是要及时应对负面舆情。近年来,针对负面舆情,有的银行不敢应对,把小问题拖成了大麻烦;有的摆平了事,使问题隐性发酵,一发不可收拾;有的不善应对,机构“点”上的问题被炒成了行业“面”上的问题。这种情况必须尽快改变。要增强敏感意识,强化危机管理,善于化危为机、变坏事为好事,提高社会公信力。对于不实信息,要坚决回击、迅速纠正,深刻揭露其虚假本质,全面还原事实,充分披露正面信息,积极维护声誉。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承认,勇于正视,并及时披露整改行动及成效,赢得理解,树立和巩固“负责任的银行”形象。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将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要坚决贯彻中央精神,集合全行业的智慧和力量,推动银行改革再创新辉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慧择提示:尚福林在会上主要激励银行开始探索试点股权,并且对于如何探索试点股权给出了建议,建议认为强化公司管理,推进产品的创新,加强品牌推广,减少风险是加快试点股权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