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河南省桐柏县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小汽车,车价97300元。8月17日,他在当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爱车购买了保险。
王先生的车辆保单载明,“新车购置价”105617元,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都是以105617元为保额计算保险费,两者保险费分别为2214.26元和563.59元。拿到保单,王先生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新车购置价”不是97300元,而是105617元,超出8317元。
看王先生一脸疑问,保险公司经理解释,车价之所以多出8000多元,是因为车辆购置税被加入到新车购置价中,“保险费是系统计算出来的,不是我们人为改的”。
“我是在给车上保险,还是给税上保险?”对于王先生的质疑,这位经理说这是保险公司的“惯例”。
王先生算了一笔账,8317元车辆购置税占“新车购置价”105617元的比例为7.88%,则8317元车辆购置税所交纳的保险费为(2214.26十563.59)x7.875%=218.7元。
“多交了两百多元。”王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的计费方法太不合理。
一气之下,他提出退保。一周后,保险公司同意退保,但要求扣除70元手续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告诉他,各家保险公司采用的都是精友系统(保险费计费系统—记者注)计算保险费,把车辆购置税直接加进了车价,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上保险都是这么算,“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9月2日,王先生咨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了解到在该公司买保险可以节省15%的费用,但新车购置价依然包含车辆购置税,保额按照105000元计算。
“这个行业就这样,你不可能不上保险,只能屈从。”王先生叹息道。
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多位河南车主,大多数人表示并不清楚存在这一问题。当记者将这一情况向河南省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反映时,对方反问:“有这事儿?”
慧择提示: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保险中加入了新车购置价,这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骗行为。我国的保险监督机构应该要加以严惩,退还相应的保费,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