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了解到,继此前下发多份罚单,剑指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套取费用等行为之后,江西保监局再开罚单,泰康养老保险被罚10万元。
江西保监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于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期间,存在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江西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吴志远因负有直接责任,也被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慧择提示:保险公司也好,保险中介机构也好,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存在着违规的经营行为,我国的保险监督机构需要不断的加大保险违规的打击力度,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