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媒体人自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7月起,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1040元的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享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调整后,大连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50元,较上年增幅19%,位居全省第一。
职工失业后如何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都包括哪些方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就市民关注的失业保险相关问题,媒体人采访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调整后每月最高可领1040元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户籍在北三市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每人每月840元,其它区市县失业人员每人每月91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户籍在北三市的失业人员可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每人每月960元,其他区市县每人每月1040元。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连市2008年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机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今年7月1日起,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1000元和1100元调整到每月1200元和1300元。因此,大连市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按规定进行同步调整。
慧择提示:这一政策的调整为更多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做了保障。失业保险是社保的一种,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工作的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对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