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驻青高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每年缴费50元。参保人在本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医保门诊统筹金支付 60%。
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关于门诊大病报销待遇,目前青岛门诊大病病种共53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不同,支付比例按照学生住院标准执行。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元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2000元。
慧择提示:青岛市的这一规定让更多因孩子在外上学而担心不已的家长们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这一政策不仅推进了各个城市之间的连接也让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主动来到青岛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