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认真阅读各个险种所对应的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方式及比例和保险单中的特别约定等内容。
●请在投保时全面了解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的计算规定、标准及注意事项等。
●请在投保交强险时注意以下几点:(1)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2)交强险标志应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摩托车和拖拉机的交强险标志应随身携带;如果您的交强险保险单或保险标志不慎遗失,需到保险公司补办;(3)交强险合同期满,应当及时续保。
●请注意: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1)投保的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2)投保的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投保的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
●在办理完投保手续和交纳保险费后,请及时索要并认真核对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等重要单证,并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保单、发票等资料是否齐全,印制是否清晰准确等;(2)查看保费发票是否为保险业专用发票,并加盖承保单位印章;(3)保险单内容和投保单内容是否一致。
●如果保险单记载关键内容发生变更,包括变更用途、车辆转让过户等,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批改。
●请妥善保管保险单正本、保费发票等文件,不要随意交给他人。
●车辆出险后,请及时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进行后续处理。如发生“人未伤、车能动”的交通事故(单向事故除外),请在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指导下及时撤离现场,并到就近的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如发生保险合同纠纷,请向宁波保险业被保险人利益保护工作服务总站反映情况,申请人民调解,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慧择提示:但我们的合法群益遭受的侵害的时候积极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要积极的维护自己的群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