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提高广大武汉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近期武汉相关部门对外正式公布了《武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放心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该举措有望缓解城乡居民的看大病难的问题。
方案规定,“两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超出8000元部分实行分段报销:超出8000元至30000元的,报销50%;超出30000元至50000元的,报销60%;超出50000元以上的,报销70%。最多可以报销30万元。
从10月开始,武汉市大病保险将配属到定点医保机构终端,城乡居民就医时可享受“一站式”报销。10月份以前,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就医费用,也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居民可准备好相关凭证,等候有关部门的办理通知。
此外,很多大病患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商业保险机构将充分发挥其全国联网优势,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的病人,大病报销还将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据悉,大病保险由人社部门与卫生部门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保险费用城镇居民人均27元,农村居民人均24元,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基金不足时再考虑调整参保统筹标准。
武汉市卫计委医保办称,大病保险实行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合规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70%和75%升至85%以上,报销上限也提升3倍,有望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截至目前,武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筑起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保障实效。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针对武汉市民看大病难的问题,武汉相关部门出台了新举措。通过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武汉的民生难题,对于武汉整个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非常有利。
方案规定,“两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新农合)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支付超出8000元部分实行分段报销:超出8000元至30000元的,报销50%;超出30000元至50000元的,报销60%;超出50000元以上的,报销70%。最多可以报销30万元。
从10月开始,武汉市大病保险将配属到定点医保机构终端,城乡居民就医时可享受“一站式”报销。10月份以前,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就医费用,也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居民可准备好相关凭证,等候有关部门的办理通知。
此外,很多大病患者往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造成异地报销难题。对此,商业保险机构将充分发挥其全国联网优势,需要去外地大医院诊治的病人,大病报销还将提供异地结算服务。
据悉,大病保险由人社部门与卫生部门招标选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保险费用城镇居民人均27元,农村居民人均24元,分别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基金不足时再考虑调整参保统筹标准。
武汉市卫计委医保办称,大病保险实行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合规报销比例将由原来的70%和75%升至85%以上,报销上限也提升3倍,有望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截至目前,武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筑起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保障实效。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针对武汉市民看大病难的问题,武汉相关部门出台了新举措。通过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武汉的民生难题,对于武汉整个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非常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