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相对于我国起步较晚的国内车险市场而言,国外车险市场具有起步早、制度全的优势。那么,国外车险理赔方面怎么样呢?对于我国车险理赔市场而言有何值得借鉴的地方吗?为了帮助车主更好的了解,下文将对各国车险理赔方式展开详细介绍。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澳大利亚篇
澳大利亚的汽车保险公司价格差别较大,基本在200至300澳元(1澳元约合6.65元人民币)。当然针对的群体也不同,如很少驾车者、中年安全驾车者等。如果驾车者年龄低于25岁,驾龄短,其车险费就要较之其他驾车者高出几百澳元。因此,在澳大利亚购买车险时常常要货比三家,还要根据各保险公司的口碑、自己用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最终决定。
在澳大利亚,购买车险很方便,通过电话、网站就可完成。如果是购买全保,保险公司要向投保者索要非常详尽的资料,如司机个人信息(包括驾龄、车型、车龄等)以及车的详细情况(包括车款、用途、有无安报警器、用车频率、理赔费、车款已经缴付完等)。通常普通新车一年的全保车险费都在上千澳元。
理赔在澳大利亚并不是难事,除了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还可在网上进行理赔。
如果是全保,出车祸、车擦伤都可以报告保险公司去修理报销。不过,保险公司赔了之后,下次的保费就会加价;并且理赔均涉及理赔费,只有车子修理费超出理赔费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在购买车险时个人选择理赔费有所不同,有人认为自己驾车很注意安全,愿意选择高档的理赔费,因为理赔费越高,年费就越低。一旦发生车祸而责任在对方,非责任方不用付理赔费。如果买好保险一年内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发生理赔,那次年的保险价钱就会比上一年便宜。未理赔的年头越长,拿到的保险费折扣就会越大。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日本篇
在日本,车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具有加入义务的强制保险,即汽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简称自赔责保险;另一种是针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保险,相当于我国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1956年,日本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唯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即使本人无责,也将受到1年以下监禁和50万日元(100日元约合7.56元人民币)以下罚金处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对方是否有责,事故受害者均可要求赔付最低限度的“自赔责保险”,但是理赔额度与过失责任有一定关系。如果仲裁机构认定受害方过失责任超过70%,理赔金可减少20%~50%。“自赔责保险”的理赔金上限是死亡3000万日元/人,留下后遗症的4000万日元/人,一般受伤120万日元/人。
日本对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无损失、无利润”原则。日本法律规定,其保险费率厘定采用“成本价主义”,不允许有盈利目的,其费率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制定。费率的制定主要参考投保汽车数量、事故率、每件事故平均赔偿金额等情况。为了保证保险公司不亏损,规定另征收附加保险费作为手续费,对死亡事故车主还要追加保险费。
日本的商业车险主要有两大特征:一是保费自由化,不同的保险公司拟定各自保费和理赔标准;二是风险细化,即根据不同的车型、车主、开车习惯、出车频率等拟定不同的保费标准。以风险细化为例,比如年轻男性开运动型汽车,风险评估就会相对升高,保费也将高于普通标准。此外,出险次数每增加一次,更新合同时下次保费就会随之明显上涨。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德国篇
德国是汽车的王国,如今平均每百人中有62人拥有汽车。长期以来,德国围绕汽车管理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体系,汽车保险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德国车险的保费高低直接与风险挂钩。“如果是新手,保费将是正常费率的235%;一年后,如果没有出险,第二年下降到正常费率的140%,然后再下降到100%;之后如果一直不出险,保费将非常缓慢地逐年下降。”这样的政策可谓一举两得:既鼓励了驾驶员安全驾驶,又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盈利。
在德国汽车保险费用体系中,比较独特的一点是:柏林车比波恩车贵一档。当然,这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具体的情况是,国产汽车保险费计算和注册的地区因素有关。汽车注册地区的汽车保有量、交通管理情况、治安情况、失窃可能性的大小,甚至修理费用的高低都决定了汽车保险费的高低。比如,柏林是德国的首都,人口众多,汽车密度高,交通管理比较复杂,汽车失窃和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于是同一辆汽车如果在柏林注册,其保险费就比在波恩注册整整高出一个档位。
久居法兰克福的甄女士说,一旦在德国涉及交通事故,如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赔付金额意见不一,会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权威鉴定,但在修理问题上,投保人占据主动。譬如,如果一家公司的车辆连续出现全损,“但由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重新购买,只能修理,保险公司按照要求全修后,其花费远高于购买新车价格”。
慧择提示:以上所述就是各国车险理赔方式的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下我国车险市场上存有的一些争议问题其实是可以在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中找到答案的。它们好的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澳大利亚篇
澳大利亚的汽车保险公司价格差别较大,基本在200至300澳元(1澳元约合6.65元人民币)。当然针对的群体也不同,如很少驾车者、中年安全驾车者等。如果驾车者年龄低于25岁,驾龄短,其车险费就要较之其他驾车者高出几百澳元。因此,在澳大利亚购买车险时常常要货比三家,还要根据各保险公司的口碑、自己用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作出最终决定。
在澳大利亚,购买车险很方便,通过电话、网站就可完成。如果是购买全保,保险公司要向投保者索要非常详尽的资料,如司机个人信息(包括驾龄、车型、车龄等)以及车的详细情况(包括车款、用途、有无安报警器、用车频率、理赔费、车款已经缴付完等)。通常普通新车一年的全保车险费都在上千澳元。
理赔在澳大利亚并不是难事,除了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还可在网上进行理赔。
如果是全保,出车祸、车擦伤都可以报告保险公司去修理报销。不过,保险公司赔了之后,下次的保费就会加价;并且理赔均涉及理赔费,只有车子修理费超出理赔费以上部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
在购买车险时个人选择理赔费有所不同,有人认为自己驾车很注意安全,愿意选择高档的理赔费,因为理赔费越高,年费就越低。一旦发生车祸而责任在对方,非责任方不用付理赔费。如果买好保险一年内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发生理赔,那次年的保险价钱就会比上一年便宜。未理赔的年头越长,拿到的保险费折扣就会越大。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日本篇
在日本,车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根据“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具有加入义务的强制保险,即汽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简称自赔责保险;另一种是针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保险,相当于我国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1956年,日本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唯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即使本人无责,也将受到1年以下监禁和50万日元(100日元约合7.56元人民币)以下罚金处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对方是否有责,事故受害者均可要求赔付最低限度的“自赔责保险”,但是理赔额度与过失责任有一定关系。如果仲裁机构认定受害方过失责任超过70%,理赔金可减少20%~50%。“自赔责保险”的理赔金上限是死亡3000万日元/人,留下后遗症的4000万日元/人,一般受伤120万日元/人。
日本对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无损失、无利润”原则。日本法律规定,其保险费率厘定采用“成本价主义”,不允许有盈利目的,其费率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委员会制定。费率的制定主要参考投保汽车数量、事故率、每件事故平均赔偿金额等情况。为了保证保险公司不亏损,规定另征收附加保险费作为手续费,对死亡事故车主还要追加保险费。
日本的商业车险主要有两大特征:一是保费自由化,不同的保险公司拟定各自保费和理赔标准;二是风险细化,即根据不同的车型、车主、开车习惯、出车频率等拟定不同的保费标准。以风险细化为例,比如年轻男性开运动型汽车,风险评估就会相对升高,保费也将高于普通标准。此外,出险次数每增加一次,更新合同时下次保费就会随之明显上涨。
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之德国篇
德国是汽车的王国,如今平均每百人中有62人拥有汽车。长期以来,德国围绕汽车管理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善的体系,汽车保险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德国车险的保费高低直接与风险挂钩。“如果是新手,保费将是正常费率的235%;一年后,如果没有出险,第二年下降到正常费率的140%,然后再下降到100%;之后如果一直不出险,保费将非常缓慢地逐年下降。”这样的政策可谓一举两得:既鼓励了驾驶员安全驾驶,又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盈利。
在德国汽车保险费用体系中,比较独特的一点是:柏林车比波恩车贵一档。当然,这只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具体的情况是,国产汽车保险费计算和注册的地区因素有关。汽车注册地区的汽车保有量、交通管理情况、治安情况、失窃可能性的大小,甚至修理费用的高低都决定了汽车保险费的高低。比如,柏林是德国的首都,人口众多,汽车密度高,交通管理比较复杂,汽车失窃和被破坏现象时有发生,于是同一辆汽车如果在柏林注册,其保险费就比在波恩注册整整高出一个档位。
久居法兰克福的甄女士说,一旦在德国涉及交通事故,如果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赔付金额意见不一,会有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权威鉴定,但在修理问题上,投保人占据主动。譬如,如果一家公司的车辆连续出现全损,“但由于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重新购买,只能修理,保险公司按照要求全修后,其花费远高于购买新车价格”。
慧择提示:以上所述就是各国车险理赔方式的介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下我国车险市场上存有的一些争议问题其实是可以在国外车险理赔方式中找到答案的。它们好的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