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金融、铁路系统相关普查工作的意见》,中国保监会与各级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第三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
保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与国务院经普办共同发布并实施《第三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同时,为了加强对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监会将成立第三次保险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信息部,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机构在华代表处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经济普查机构,选调业务精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并具体落实普查经费来源。
慧择提示:对保险公司进行经济普查, 有利于检查出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才能更好的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