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农险保险市场的现状
2012年我国有22家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40亿元,已经成为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第三大险种。从2008年开始,我国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
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近几年来的快速发展,与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密切相关。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已从2007年的6个险种增加到当前的15个险种,保费补贴区域也从最初的6个省区扩大至全国。2012年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金额接近100亿元,相应的地方财政保费补贴金额也在逐年增加。中央一号文件十年聚焦三农,以及今年3月1日实施《农业保险条例》,是对农业保险的双重利好。这些因素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国际农业保险市场上的农业保险产品
尽管我国农业保险的市场规模在快速增长,但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上的保险产品种类还不是很丰富。下面我们对国际市场上的农业保险产品做一介绍,希望对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上的产品创新有所帮助。
国际市场上的农业保险产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指定灾因保险、多灾因保险、收入补偿保险和指数保险。保险赔付额的确定可以基于受灾基础、产量基础和收入基础。
指定灾因保险
指定灾因保险的特点是当特定灾害发生以后,按照受灾比率来计算赔付金额。这种保险产品主要适用于那些定损比较快的灾害(比如雹灾),其保险赔付额的计算思路是:赔付金额=受灾比率×单位面积保险金额×投保面积。在确定保额和选取受灾比率的时候要注意相关的风险分析要素。
多灾因保险
多灾因产品在市场上最为常见,它的特点是对影响农作物生产的所有灾害提供保障,除了某些在除外责任中已列明的灾害。多灾因产品赔付金额的确定可以是基于受损基础,也可以是基于产量基础。当采用受损基础时,赔付金额的计算思路是:赔付金额=受灾比率×单位面积保险金额×投保面积。当采用产量基础时,赔付金额=(单位面积投保产量-单位面积实际产量)×单位产量保险金额×投保面积。
收入补偿保险
收入补偿保险的特点是既补偿因产量过低而造成的农户损失,又补偿因作物价格过低而造成的农户损失。其赔付金额的计算思路是:赔付金额=保证收入-实际收入=总保险金额-投保面积×每亩实际平均产量×实际每斤作物价格。这种保险产品设计的难点之处在于对作物价格波动风险的考虑。
指数保险
国际市场上关于农业保险的指数产品主要有两类:一是天气指数保险(Weather Index Insurance, WII),另一类是区域产量指数保险(Group Risk Plan, GRP)。
(1)天气指数保险
天气指数产品近年来在国际农险市场较为流行,印度、墨西哥等国家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已经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多年。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可以分为指数不足类保险和指数过量类保险,指数可以是降水量或者气温差。其赔付金额的计算思路是:赔付金额=指数值差×每亩指数保险金额×投保面积。
(2)区域产量指数保险
区域产量指数保险是美国农业保险市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开展的一种保险产品,这种产品的主要特点是赔付基于一个预期的区域平均产量指数,当投保农户的实际平均产量少于指数产量,按照投保面积进行赔付。
指数保险产品的主要优点是操作透明度高,节省理赔成本,加速理赔速度,同时可以控制道德风险,但是该类产品也有一定的劣势,比如保障的灾因有限,需要可靠的气象数据,设计技术复杂,且存在一定的基差风险。
我国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考
目前,指定灾因产品和多灾因产品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上较为成熟,基本的产品结构与国际市场差别不大,最主要的差别是我国市场上相关产品的保额确定主要考虑的是作物的物化成本,而国际市场上保额确定的考虑因素要比我国宽一些。收入补偿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上还非常少见,因此我们可以适时在收入补偿保险上投入更多的研究和尝试。关于指数保险,我国保险市场从2009年开始就陆续有部分保险公司尝试天气指数保险产品,但总体经营情况不甚理想,需要我们去更深入地对指数保险产品的相关风险进行研究;至于区域产量指数保险,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还没有相关的产品出现,这些都是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尝试之处。
慧择提示:从上述对于国内和国际上农业保险产品的介绍可知,我国的农业保险产品与国外还是有一定的不同的。同时我国要加强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根据我国国内农业的基本情况及特征,创新出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农业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