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大冶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份起,大冶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由原来的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征收生育保险基金,调整为按0.7%征收,下调30%.调整费率后,生育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慧择提示:从上述大治市的政策可以看出,大冶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而且在下调后生育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仍不用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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