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上周日召集险企一把手召开的改革创新会只有四个工作日,市场化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拔得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第一项举措。
可以说,法人机构管理是保险监督的一项基本职能,是调节保险市场的一道闸门。基于社会对保险行业发展愿景看好以及保险牌照稀缺性的认识,在充裕的资金推动下,各路资金设立保险法人机构的热情始终高涨。
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转变法人机构管理思路,坚持市场自主和监管引导两手,围绕"稳"字做好文章,积极推动建立适度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
委员会作为保监会的部门间集体审议机制,主要审核中资保险法人机构的筹建事项。除依法不予受理、暂缓受理和发起人主动撤回申请的情况外,所有有效的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准入申请均提交委员会审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提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审核意见。
委员会的审核对象为中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专属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随着进入门槛的市场化运作,保险公司退出的相关办法也会出台。可以预见,未来行业会迎来一轮并购重组潮".一位寿险公司高管分析。
从改革创新会独家获悉,保监会正在逐步完善退出机制,将加紧出台保险业并购重组的制度规范。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保监会于成立立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准入审核委员会,主要是为了健全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提高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