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保财险浙江省公司成功处理一起涉及误工费用的交通事故诉讼案,抓住庭审中对于桐乡支公司的有利数据,成功拒赔误工费1.27万余元。据人保财险公司人士介绍,该公司一台承保车辆与第三方黄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由该支公司承保车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的伤势经司法鉴定,误工期限6个月。此后,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黄某在起诉本案误工费时并未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其计算误工费的依据为上一年度浙江省统计局所发布的相关误工费赔偿标准。按照一般处理流程,本案的误工费将按照正常的标准处理。但在庭审过程中,被保险人表示,黄某系与其工作单位有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一个送货员,因其到该企业送过几次货,所以相互比较熟悉。据其所知,黄某雇主单位并未停发其受伤期间工资,也就是说,黄某并未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误工费损失。
人保财险公司人士表示,在收集到上述信息后,公司根据误工费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本案中的黄某并未因交通事故造成实际的误工费损失,因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误工费损失。
民生人寿理财专家张铭康介绍,目前保险公司的误工费问题已经被消费者广泛关注。一方面是误工费的界定问题,即关于费率时间等;另一方面是在误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进行核定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误工费都会进行赔偿,如果按照监管部门相关条例有情况不符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付。"
对于最为常见的交通意外险的误工费问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金涛表示,除了提供伤者的工资证明、扣罚收入证明、具体的事故证明、相关核实材料外,还需要对公司的相关信息等提供证明,建议当事人在此期间与保险公司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防止在具体赔付时出现工资和相关条件不符的情况。专家还提醒,关于误工费的计算,保险公司一般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在相关事项发生后,当事人应提供医疗机构的休息证明及受害人收入减少证明这两项资料。
此外,关于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体现在证据上,就是单位出具的误工工资证明,或者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税单。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慧择提示:综上述可知,不是只要受伤保险公司就会理赔误工费的,如果在你受伤期间,原单位或公司是照常发放你的工资,保险公司就没有理由再赔你误工费了。而且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做出详细的调差,相关证明材料要具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