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程序,提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就医结算,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微山县深入贯彻执行济宁市社保局文件《济宁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济社保[2013]16号,将于9月1日执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文件规定工伤职工就医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济宁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前就医通知书》、《认定工伤决定书》或《济宁市“老工伤”人员确认表》。
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后认定为工伤前,用人单位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宁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前就医通知书》,交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视同工伤职工对待,所发生费用由单位或个人全额垫付,待下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后》与医院办理结算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微山县很快将会实施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这使得工伤职工可以更好的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从而提高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