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法律制度不完善。侵权责任体系不健全、赔偿责任与标准不明确、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是现今法律责任体系的最大弊病。更有一些作为地方经济支柱的企业在地方庇护下无视侵权风险,造成责任保险推广的内在动力不足。同时,对责任保险的政策推动也总有“雷声大雨点小”之嫌,使其常处于理想美好但现实残酷的发展环境。
其二是企业运营成本压力。我国企业税负之高,可谓国内外共睹,尤其是正成长为市场经济中坚力量的中小企业,重税之下可谓艰辛,在法规尚不完善的环境下,侥幸心理胜于风险防范,责任保险自然成为应当削减的一笔开支。
其三是风险管理技术的不成熟。纵观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并非就是交了保费等赔偿,而是要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系列风险管理,力求将出险率降到最低,这才能实现个体与社会效用的最优化。而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还难以充分满足投保人的需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主要受三大障碍影响,对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就需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障碍,从而促进责任保险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