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中暑 找对险种是关键
中暑在高温季节十分常见,严重者可能导致死亡。那么,哪些保险可以为中暑理赔呢?
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先要明确中暑究竟是疾病还是意外。实际上,中暑应当算作一种疾病,表现为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丧失过多为特征的疾病。通常,颅脑疾病的病人以及体质较弱的老人、产妇等容易发生中暑。因此,意外伤害保险就无法直接对中暑予以赔偿了。
为了帮助投保人厘清保险责任,不少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赔责任中,会明确地将中暑与猝死、药物过敏、流产、高原反应等归于其中。
一般来说,对中暑的医治归属于门(急)诊医疗保险的责任范畴,而这就需要门(急)诊医疗保险进行保障。由于个人通常无法投保此类保险,只有团体保险的客户才能享受,因此,要享受这类保障,只能由供职企业出面投保。在职员工若对自己所在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了解的,可以向人事部门咨询。万一出险,就能及时申请理赔了,否则很可能错失理赔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于2012年发出了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函,其中对于中暑是否是工伤的界定有了明确: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爱车自燃 要靠附加险消灾
炎炎夏日,车辆自燃事故发生的概率上升。要知道,车辆自燃并不属于基本车损险的保障范畴,自燃损失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需要车主另外单独投保。
所谓自燃险,是指在保险期间,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支出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险种。据有关人士介绍,在一般私家车主中投保自燃险的比例并不高,但对于老旧车辆来说,这一险种还是很有必要的。
专家提醒说,即便投保了自燃险,也要注意风险防范。及时对发动机、油路、电路等易燃部位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并在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另外,打火机、高压杀蚊药等物品在阳光的长时间照射下容易发生爆炸燃烧,应避免放置在车内。如果发现发动机漏油、底盘漏油、油管老化破裂等迹象,要及时进行维修。
自燃险理赔并不复杂。事故发生后,车主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立案,向工作人员报上车牌、事发时间、地点、原因,保险公司会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鉴定,确认为自燃的可以理赔。赔偿金额由汽车的实际价值与车辆损坏程度决定。
汛期来临 涉水险很实惠
夏季雷阵雨天气也比较频繁,一些排水系统较弱的路段遇到暴雨时容易积水,这也给车辆安全埋下隐患。
对于车辆被淹、过水等情况,发动机受损到底该由车损险“买单”还是只能通过涉水险理赔引起广泛关注。对此有车险理赔专家解释说,虽然车损险可以对车辆遭遇水浸事故后所造成的零件、电路损失进行理赔,但如果是车主在积水路面强行涉水行驶,或遭水浸后在水中启动车子,所造成的发动机部分损失,则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如果想要特别应对雨季开车可能遭遇的发动机受损风险,车主最好能在雨季来临之前单独投保一份“涉水损失险”,这一附加险种对路面积水和水中启动造成的发动机损失,是可以赔付的。
“涉水损失险”传统上属于车损险附加险种,车主必须先投车损险。涉水险的保费大约是车损险的5%-7%。
由于赔付数额高、风险大等原因,保险公司会对投保涉水险的车辆使用年限进行规定,一般较新的车辆比较容易通过承保,而使用年限在六七年以上的车子,保险公司一般不大接受。
需要提醒的是,有一种情况即便是涉水行驶而造成的发动机受损,涉水险也是不赔付的,这就是“二次打火”。
许多车主在水中熄火后,往往会尝试再次启动发动机,这对发动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在水中再次启动,水会被吸到发动机内,造成气门和活塞连杆等系统的严重损坏,这是人为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各家保险公司都有权利拒绝赔偿。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夏季应购买保险来应对高温中暑、爱车自燃等意外情况,因此合理的选择险种是关键,在购买意外险是应注意中暑是不是在保障范围内,而选择车险时,应注意购买一些附加险来增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