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间,市民杨女士在泰国旅行时把手机及充电器忘在酒店,次日在新加坡时才想起来。让泰国地接社去酒店调查,但没有找到。她知道同她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此希望旅行社赔付,但遭到拒绝。
笔者就此采访了大连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安佳,据介绍,旅行社对此无任何过失,因此责任险不能赔付,游客应自行负责。“一般钱包、眼镜、手机、手袋等随身物品丢失,属游客自身过失,应自行负责,但如果大件行李等物品在车上丢失等情况旅行社应根据不同情况承担部分责任。”
笔者了解到,很多人以为旅行社责任险就是人身意外险。但我市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人士提醒说,旅行社责任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遭受经济损失而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而当意外发生与旅行社没关系时,游客就不得不依靠其他意外险获得保障。而有的产品只保障意外身故,有的还包含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建议消费者购买包含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的产品,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保障。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游客因为对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不清楚,而出现损失不能获赔的情况,因此,旅客在购买这些保险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保障全面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