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赣州市在岗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水平,医保部门确定2013年调整后的市本级参保企业申报的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8217元(上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1644元(上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人均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2192元(上年月社会平均工资的80%)。
据介绍,为方便参保单位快捷申报调整缴费基数,市医保局目前已开通医疗保险网上申报软件,用人单位现只需通过电子报盘提供相关文本及电子数据即可。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赣州市企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平均工资的变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从而可以为企业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