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总是很脆弱,2008年四川汶川8.0级地震已经造成近7万人死亡,仍有上万人失踪;2007年,全国各地因生产安全问题引起的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万余人。
在转瞬间,一个生命就可能消失,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可能倒塌。而留下的可能是未还清的贷款、突然中断的经济来源。这些会给家人带来不小的影响,直面财富“地震”。
有效的规避这种风险可以通过投保寿险产品或是人身意外险来解决。
寿险产品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三种。其中,定期寿险比较便宜,因为只是指定时间段内的死亡赔付,如5年、10年等,适合经济条件一般的人群。以30岁男性为例,投保10万元20年期定期寿险,分20年缴费,每年的保险费约300元,相当于每天1元钱。这样的支付额度,不仅不会影响生活品质,而且给家人多了一颗“定心丸”。而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则比较昂贵,因为保障的时效可能较长,并且赔付一定会在将来某一天来临。对达到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成员可以考虑。
这里,我们更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如何确定保险金额,也就是可能的理赔金额。由于人的生命价值难以衡量,所以理赔的金额全由签订合同时投保人的意愿决定,而这也就影响到投保人所愿意缴纳的保费多少了。
以定期寿险为例,在同样投保条件下,保险额度与保费呈线性关系。也就是说,从10万元的额度升至50万元,保费就乘以5倍。以之前30岁男性为例,50万元的保额需要1500元左右的年保费。不少人在投保时,对多出的保费实施“能省则省”的策略,忽略了减少的死亡赔付金额。这就潜在影响了出险后的死亡赔付,对于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来说,可能是严重的经济危机。
其实,想要客观确定投保金额,不妨考虑以下几点。第一是被保险人在家中的经济影响力。也就是失去他(她)后,家庭的年度收入情况会有多少损失。这是带个家庭的最直接损失。第二是死亡者留下的负债。例如房贷、信用卡未还款、各种其他借款等等,这可能给其家人带来不小的还款压力。以这些贷款为基础制定投保金额也是合情合理的。第三需要考虑到由于死亡带来的各项费用,例如丧葬费等等对短期生活、工作有影响的花费,如今,这笔费用也不是小数额了。
以上三点都是家人死亡带来的不利影响,当然,也可能存在遗产之类可用资产。如各类存款、投资性资产、房产等等,可以在确定保额时减去这些资产的数额。最终,投保人可以较为客观地度量需要的保险金额,避免因保额不足而给家人留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