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最近发生了意外事故,但遗憾的是他的“意外伤害保险”过期了,事后,他很有感触地说:今后要做一名理性的投保人。
现在很多人由于工作的关系经常出差,绝大部分都有不错的保险意识,都会投保一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防出现意外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但也会由于太忙,也经常会忘了续保,特别容易忘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另外也有部分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投保后,发现没发生任何事故,就认为投保没有价值了,等保险单到期后决定不再续保。
像这些情况,很有可能是忘了续保,遗憾的是由于保险过期,这起意外事故的经济损失只能自己承担。通过这件事情可看出,投保时一定要做一个理性的投保人。它不仅反映了眼下保险市场上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参加保险后必须具有的心理素质。应该看到保险正逐步走入平常百姓家,投保对于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都是必要的。
不容忽视的是,还有部分人认为投保是“白花钱、不划算”,足见其在保险认识上存在的不足。客观地讲,投保确实是为了日后一旦遭遇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能得到及时的赔偿。然而,保险的经济补偿是给予保险期内出险保户的,不可能让每一名投保人都能领到赔款。换言之,保险赔付的前提是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和损失;相对而言,投保人群中出险的总归是少数,但这并不意味着投保无用,或只是“为他人作嫁衣”。因为出险的比例虽然不大,可落到出险人身上就是实实在在的损失,更何况意外事故常常是突发性的、不可预知的,人们通过科学地分析身边的相关事例教训,找到了参加保险这种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途径。退一步说,保险公司不是银行,保费不是存款,它本身就是预防风险化解损失的必要费用,所谓“花钱买平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