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青海省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普遍建立,不断完善,进一步扩大了实施范围,提高了保障水平,规范了经办流程。目前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10年来,青海省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优先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巩固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的同时,又逐步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工勤、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营利组织等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随着保障水平的持续提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逐年增加,2012年享受待遇人数5648人,比2003年增长了5倍多。10年间,对全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进行了三次调整,较大幅度提高了支付标准。
慧择提示:青海省十年来在工伤保险方面取得的成就,将更好的保障当地参保者的权益,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后,将给农民工提供了一份风险保障,将能更好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