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洞桥镇百梁桥村养猪户吴敏豪最近养猪积极性高涨,他家存栏猪有1000头,比去年净增200头。他说:“今年扩大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有了"双保险"——猪和猪舍都有了保险,这样养殖风险就更小了。”
前几年,吴敏豪都给能繁母猪和育肥猪进行投保。今年,他首次为1400平方米猪舍和200平方米库房投了保。
去年“海葵”台风期间,该区不少农户的棚舍和管理用房受到不同程度损失,由于没有纳入保险范围,无法得到理赔。“养殖户的鸭子死亡后按规定得到了赔偿,但鸭棚倒塌却不能赔,农户损失严重。”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三农”保险部负责人周能辉说。
为此,鄞州区在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时支持“三农”,关注民生,先行先试,深化农业扶助培育政策,首次把农业生产用房纳入保险范围,这是鄞州走在浙江省前列的又一创举。
农业生产用房包括合作社和农户用于农作物种植的管理用房、仓库及烘房、牲畜及家禽养殖生产用房和其他生产经营用房等,具体分棚舍类、猪舍类和房屋类三类。台风、水灾、火灾等因素导致棚舍受损或倒塌,都可得到相应的赔偿。
由于今年是试运行,保险费由区财政补贴80%,农户自交20%。
潘家村农户陈裕昌主要养猪和鸭,前几天,他给300平方米鸭舍和500平方米猪舍都投了保。他说,鸭舍一年保险费自己出105元,猪舍保费才50元,“如果受到台风等灾害影响,鸭舍和猪舍分别最高可获赔4.5万元和20万元。这点小钱投入值得。同时我也要感谢政府对农业生产的大力支持。”
慧择提示:鄞州区把农业生产用房纳入保险范围,让该区不仅猪有了保险猪舍业有了保险,这给养殖户的养殖提供了一份可靠的风险保障,这样一来,不仅帮助养殖户减轻了因灾害造成的养殖损失,同时也提高了养殖户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当地农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