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明确要求犹豫期以工作日计算,保险公司未收到客户保单回执的,犹豫期不能中止;保险公司对未收回保单回执的、未完成回访的保单不得支付手续费或佣金。同时,深圳保监局今年全面推行深圳版人身险“风险提示书”,该风险提示书与全国通用的普通投保提示书相比,更突出向保险消费者明示早期退保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比较高,以及向保险消费者解释选择自动续保、自动垫交及复效收费等条款将可能对保单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慧择提示:此次深圳市保监局对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进行规范,让人身保险业务各环节有了明确的制度可依,这也将更好的保障保险公司和投保客户的合法利益,促进人身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