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推出了深圳版的人身险“风险提示书”。与全国通用的普通投保提示书相比,深圳版“风险提示书”一是突出向保险消费者明示早期退保所产生的损失及费用比较高;二是突出向保险消费者解释选择自动续保、自动垫交及复效收费等条款将可能对保单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保监局在国内首次就犹豫期、保单回执、佣金发放提出3个明确要求,从制度上消除容易引起争议的业务环节。明确要求犹豫期以工作日计算,改变以往按自然日计算的情况;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未收到客户保单回执的,犹豫期不能中止;明确强调保险公司对未收回保单回执的、未完成回访的保单不得支付手续费或佣金。
慧择提示:深圳保监局明确规定,保险犹豫期以工作日计算,而不是以自然日计算,给客户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考虑空间,体现了保监局为人民服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