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市张女士向记者介绍,她于2006年在哈市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代销网点购买了一款十年期"分红型"保险产品,并交纳了3000元保费。回家后,她仔细研读保单后发现,这种分红型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达不到自己的预期目的,于是产生了中途退保的想法。因工作繁忙她数月后才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办理退保,这时她才得知需要承担1090元的退保损失,保险公司只为她退回不足2000元的保费。
购买保险客户需要注意"时间期限"。有关保险专家提醒,投保犹豫期限为10天。投保人买保险后,如果后悔了,可以无条件退保,但后悔也有时间期限。保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仔细研读保单,下定最后的决心,保或是不保。一旦投保的话,如果日后再中途退保,要承受较大就损失。
如果客户想退保,最佳时间为两年之后。由于保险公司发生的经营费用大多发生在保单生效的两年内,因此投保寿险的保户要想退保,最好在缴足保费两年之后。因为未缴足两年保费,保险公司要扣除很大比例的费用。大概估算一下,如果两年内退保,投保人的经济损失几乎是所有分期所缴的保费,或者是趸交保费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