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监管部门首次明文规定约束保险公司人身险电话销售。就在2012年9月份,北京市保险业协会联手北京市保监局推出北京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此平台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民的欢迎。仅仅一个多月,就有超过21000个电话号码通过此平台设置了禁拨。
自2010年以来,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高速发展,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身保险公司开始经营这类业务。同时,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出现销售误导、电话扰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电话销售有别于传统销售模式,高度依赖信息技术设备,有必要制定专门的业务监管规定。
不过,相较于北京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而言,本次出台的《办法》更大程度上在于指导性规范。从《办法》内容来看,更多集中于对保险公司及人身险电话销售人员的自律性教育。尽管也设置了禁拨时限,但是把禁拨设置权限放到了保险公司的手中,要求其对于那些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设置不少于6个月的禁止拨打时限。对消费者而言,除了决绝、投诉等主动手段外,并没有其他可以直接拒接的设置。
慧择提示:保监会此次出狠招应对电话销售业的泛滥问题,虽然此规定能一定程度上规范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的行为, 但是并不能根治销售误导、电话扰民等现象,还要通过行业向更高更深层次发展、居民保险意识的深入等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