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对象锁定重病困难群体。关爱拯救行动主要救助全市因患重大疾病致贫返贫,或因家庭困难患重大疾病而放弃治疗的困难人群。救助对象涵盖:低保及低保边缘、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实施救助的条件为:本年度内住院发生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单笔或累计在1万元以上的;突发重大疾病,急需得到救助才能接受和继续接受规范治疗的。
二、多渠道筹集破解资金“瓶颈”。一是市财政每年划拨部分专项资金;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号召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职工奉献爱心;三是通过该市的电视、报刊、公众信息网和短信平台,宣传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题为“关注困难群体、共创和谐崇州”的慈善捐助活动,倡议社会爱心人士踊跃捐款。
三、资格认定执行“三审两公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关爱拯救行动”审批表》,由乡(镇)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关爱拯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医保、民政、残联组成的调查小组进行实地走访、核实,调查结果在所在地公示。对公示期无异议的,由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集中会审,根据基金存量和个人情况,确定拟救助人员名单和救助比例,救助比例在个人自付部分的50— 70%不等,对会审结果再次反馈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公示,无异议由市红十字会划拨至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运行实行多部门联动。依托关爱拯救行动领导小组,注入民政、残联等5个部门以及25个乡镇的工作力量,形成工作推进合力。领导小组组长由该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明鹏同志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基金管理和发放由市红十字会承担;受助人员资格认定则由医保、残联、民政和相关乡镇共同承担;宣传部门对捐款和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关爱拯救趋于“造血式”扶持。三年来,该市关爱拯救行动共筹资41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万元、社会捐款300万元、红十字会非定向捐助资金5万元,累计为232名受助对象进行了住院医疗费用的“二次补偿”,补偿金额共计350万元,单人救助金额最高达到10.71万元。与此同时,部分受助对象在康复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帮助其中20名群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争取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落实残疾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受助对象隆兴镇困难群众李萍,曾经卧床15年,治愈后不仅能站立行走,还在人社局一系列后续跟踪服务的帮助下开办了一家小超市,实现成功创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四川省崇州市积极采取措施,为有需要的重疾患者送去援助,极大的解决了他们的经济难题。笔者提示,为减少重疾带来的经济压力,购买一份重疾险提供保障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