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整方案,新政策将各类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范围。这意味着,特定病种由原来5种(肝移植术后、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增加至6种。
此外,各种人造器官及体内置放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70%。人社局透露,调整后所有医用材料医保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
另一方面,补充医疗保险起付额从4000元调整为3000元。即参保人因病住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社保年度内(上年度的7月1日到下年度的6月30日)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慧择提示:综上,中山医保新政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当地的医保水平,减少当地居民看病的费用,切实维护当地广大投保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