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4月1日起,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长岛县人民医院和长岛县中医院就医实行联网即时结算,这两类人员在本人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本人只需承担个人自负部分,不用再到长岛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
定点和转诊县外的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门诊和住院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即每月4-5号到长岛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报销。
慧择提示:长岛县在指定医院实行联网即时结算,本人只需承担个人自负部分就可以了,极大的方便了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看病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