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通知,将中资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上限由原来的20%提高至51%。
保监会颁布的《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持股超过20%的股东,一方面设定了必要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 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另一方面设定了投资经验标准,要求投资保险行业3年以上,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和管理能力。
慧择提示:保监会此举放宽了对资本进入保险行业的限制,股东持股比例有了大幅的增长,但是持股超过20%的股东,有一定的指标限制,达到要求才符合条件。
保监会颁布的《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持股超过20%的股东,一方面设定了必要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 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另一方面设定了投资经验标准,要求投资保险行业3年以上,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和管理能力。
慧择提示:保监会此举放宽了对资本进入保险行业的限制,股东持股比例有了大幅的增长,但是持股超过20%的股东,有一定的指标限制,达到要求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