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夏先生将一辆价值18万左右的小车停放在小区门口,办完事取车时,发现小车不见了,经报案,公安刑警支队发出协助通报,至今未找回。夏先生为该车购买了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因此打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他该如何操作呢?
专家支招:当被保险人发现车辆丢失后,首先应及时向110报案,且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登记,而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与被保险人联系,到丢失地点进行查勘,并协助被保险人进行后续环节的处理。
特别要注意,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才可到承保公司进行索赔;如在60天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修复费用。保险公司会在确认索赔材料齐全后10日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对于购买保险时保额的确定,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
慧择提示:车辆丢失之后,车主不应慌张,而应该及时报警以及向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如果60天仍未找回的,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