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在资本市场处于大震荡时期,对风险有不同偏好的投资者在选择上述三大产品时所作出的选择,以及各家保险公司所采取的不同销售策略和投资回报率成绩单,无论是搏短线,还是走长线投资路线;是偏好风险,还是谨慎乐观等,均显示出各种心态的众生相。
《第一财经日报》从保监系统了解到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A股的牛市行情中,全国投连险实现保费393.8亿元,同比增长558.4%;万能险实现保费845.7亿元,同比增长113.4%。
4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在保监会召开的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一季度保险业务较快增长,其中投连险业务大幅度增长,实现保费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6倍,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上升7.6%。
以保险业发达和较发达的上海和湖北两地市场来看,今年一季度,上海寿险市场上,投连险和万能险同比增幅分别为342.19%和133.04%,占同期寿险市场份额的20.30%和21.07%;而在湖北市场上,投连险同比甚至出现了2634.5%的增长,万能险的同比增幅也达到了271%,市场份额分别达到了54.9%、26.36%。
广东省保监局于日前完成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当前欧美发达国家的理财型保险业务均占较高的比例,如美国占寿险市场的50%,英国近60%。而我国理财型保险的比例约占30%,理财型保险产品在我国还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银行渠道助理财型保险"疯狂"
理财型保险为何受捧,学界、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都有不同的答案。总结下来,主要涉及到如下几大原因:
首先是理财型保险产品与股票市场联系紧密,但又比直接投资股票和基金多了一份保险保障;其次,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持续强势,预期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国际市场人民币升值趋势将会持续,但同时国内消费物价水平不断上升,结构性通胀有发展苗头,对货币贬值的心理预期也越来越大,加大了对资金理财的需求;再次,市场对理财型产品的需求的确在增加。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以上海市场为例,理财型保险绝大多数的保费收入都是通过银行进行销售的,而各银行采取的销售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部分产品的热销局面是否出现。一个比较明显的表现就是,一季度A股不断下跌,让"基民"感到失望,新基金的认购也出现了非常困难的现象,而部分银行为完成年度的中间业务收入的任务,将原本分配到基金销售上的指标,部分地转移到保险产品销售上。"渠道(银行)的积极性高,产品自然能卖得好。"一位保险公司市场部人士表示。
从上海保险工业公会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一季度当中,就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原本定下的全年任务指标。在理财型保险热销的情况下,一些保险公司也产生了一些担忧,主要是考虑到今年一下子冲得太猛,明年是否能够持续发展和销售人员收入一下子出现暴增所带来的销售队伍是否能够稳定的问题。还有就是,如如何防范银行销售的误导行为、如何使后续服务与前台销售相衔接等等。
"双刃剑"已出鞘
从2000年起,全球证券市场开始下滑,投资理财需求迅速减少,欧美国家理财型保险增长减缓甚至负增长。之后随着全球资本市场逐步好转,理财型保险才开始复苏。上述这些情况和我国目前的理财型保险的发展轨迹有非常多的相似性。爆发式增长,其背后总是会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广东省保监局在上述那份调研报告中提示了诸多平时不容易考虑到的风险。首先,理财型保险产品对证券市场非常敏感,当证券市场繁荣时,投资收益率高,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需求就旺盛,保费收入快速增长;反之,理财型保险产品的需求会减少,保费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保单退保率和成本均会大幅攀升。从2008年起,我国证券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理财型保险会随证券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财务赢利、现金流等各方面,对保险业稳健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其次,一方面,我国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尤其是证券市场,受政策调控影响很大,会对理财型保险发展带来较大的波动;另一方面,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很多理财产品收益开始纳入个税范围,如国家已对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包括可转债)开征20%的利息税。保险公司理财型保险产品可能也会逐步纳入,会影响该产品吸引力。
再次,在销售理财型产品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与基金公司之间、保险公司与营销员之间、营销员与保险客户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此情况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由个例的逆选择发展到普遍的信用危机。在2000年前后平安保险发展投连险时出现的误导事件和大面积退保风波就是前车之鉴。在当前社会公众维权意识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发展理财型保险若在某些环节上处理不当,可能会产生公众维权诉讼案件。
在理财型保险方面,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业与保险业共同争取投资理财这块"蛋糕",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未来寿险市场的发展方向。但是由于市场上新推出的理财型产品存在通过设定保证收益账户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这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蕴藏着新的风险。
因此,有来自监管部门的建议称,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方面,应当增加理财型保单的选择权和增强灵活性:如允许投连险保单持有人将投连险保单转换成万能险或定期人寿保单、两全保单;允许保单持有人减少理财账户的余额,增加保障账户的保险金额,提高理财型保险的保障程度;允许保单持有人依据市场理财风险状况在股票或债券类的不同理财账户间切换,提高账户间资金转移的灵活性,将资产贬值损失风险降到最低程度。